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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规定(暂行)

时间:2020-06-05 12:45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导向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宣传的主阵地、主旋律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权限及要求

第一条 各单位正处正职为本单位网页信息发布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提交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条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发布内容。凡在学校网页首页发布的内容,必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网页信息审批表》,审批表要求填写规范,内容完整,写明拟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标明单位负责人意见“情况属实、同意发布”,由各单位正处正职负责审批、签字(要求亲笔签名,不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填报审批表的同时,将发布内容电子版发至邮箱xinxi@tyut.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稿件标题”,内容包括原始文档、新闻照片(jpg格式,每张不超过2兆)、审批表电子版(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党委宣传部选择其中新闻价值比较高的稿件审核后发布于校园网相应新闻栏目。

第三条 各部门(单位)主办、承办活动和组织会议的稿件,由活动(会议)牵头单位撰稿,并以该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批并签字为准。

各部门(单位)向校园网投稿,原则上应由本部门(单位)宣传信息员完成

第四条 已发布的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的,应遵循信息修改程序,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网页信息修改审批表》,注明修改内容,由各单位正处正职负责审批、签字(要求亲笔签名,不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

第五条 《网页信息审批表》《网页信息修改审批表》,均在校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服务”栏目下载。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内容一律不准报送,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报送部门(单位)承担。涉及网络安全的新闻,应进行脱敏处理后再报送。

第二章 校园网新闻的时效性

第七条 学校网页首页发布的内容,要求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报送,超过48小时原则上不予发布;涉及学校重要活动和会议的,需要主办、承办活动或组织会议的部门(单位)在短时间内限时办结,原则上当日报送(涉及省级以上重要领导活动等有特殊要求的稿件除外);重要活动和会议稿件需报校级领导审阅的,由主办、承办活动或组织会议的部门(单位)直接请示后报送、发布。

第八条 工作日,下午5点之前收到的稿件当天审核发布,下午5点之后发来的稿件次日审核发布。非工作日,原则上只审核发布学校重大、重要新闻稿件,其他稿件一般在工作日处理。

第九条 党委宣传部编发新闻稿,原则上一个工作日编发两轮,上午、下午各一轮,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第十条 各部门(单位)正处正职对文稿报送的时效性负有督促职责,对文稿内容的准确性负有审定职责,如出现文稿延误,责任由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承担。

第三章 校园网新闻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工作的管理部门,有权对各部门(单位)上传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写作质量差、失去时效性、无新闻价值的稿件不予发布。

第十二条 为提高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投稿的积极性,党委宣传部将分期统计并公布各单位刊登稿件的相关情况,对投稿积极的单位和撰稿质量高的通讯员进行表彰。

第四章 新闻稿件的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新闻稿件要求文风朴实、生动,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有关要求,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科研工作者和优秀学子。

第十四条 新闻稿件的标题要完整、生动、精练,能够体现新闻主旨,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在“学院经纬”栏目发布的新闻,标题以“××学院”为主体拟定,在“部门连线”栏目发布的新闻,标题以“××部、处”为主体拟定,如,“××学院(部、处)举办……”。

第十五条 导语应尽量简明扼要,新闻中最重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应在导语(第一段)中予以概括、体现,充分发挥导读作用。

第十六条 鉴于网络宣传的开放性,新闻叙述应采用第三人称,行文中禁用“我院”“我中心”“我处”等指代关系含混的字词。上述指代关系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对应改为“我校”“××学院(部、处)”,后面可使用简称“该院”“该(部、处)”。

第十七条 鉴于网络宣传的特殊性,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字眼。

第十八条 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

第十九条 应规范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多个校级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涉及多位领导的排序一定要准确。

第二十条 新闻稿涉及的讲话如需分点,一般不用“一、二、三、……”,要用“一是;二是;三是……”或“一要;二要;三要……”。

第二十一条 消息报道以客观事实报道为主,不加感想与评论。如有必要,可适当夹叙夹议。

第二十二条 来稿必须把文字和图片文件分开上传(不得插在word文档中)。新闻照片要求新闻要素清晰、人物形象好、质量较高、色彩纯正、曝光适度,图片宽度为700像素(高度按比例缩小),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每张照片不超过2兆。除奖牌、奖状等,人物场景等皆为横版照片,不使用竖版照片。此外,除重大活动外,一般新闻原则上放置1-3张新闻图片。

第二十三条 来稿务求准确、及时、生动,力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真实性、时效性、可读性。提倡“短、实、新、深、活”的撰写文风,尤其是数字、名称、史实、引语等应核实准确。

第二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消息以不超过800字为宜,重大新闻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反映一线师生感人事迹的典型通讯报道,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第五章 校园网各类新闻栏目管理及规范

第二十五条 “理工要闻”主要发布全校性具有影响力的重大新闻。内容包括:书记、校长出席的校内外重大活动、会议等;副校级以上领导代表学校出席的具有全校意义的校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省级以上领导来校视察;各级领导关于学校全局工作的检查、验收、评估;学校层面的重要外宾来访;能够体现学校办学实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变化和表彰奖励;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校教学、科研、学术及文化活动(由相关部门予以认定);在S类或A类大学生课外竞赛中取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闻报道(赛事分类级别以校学生处发布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评级目录》为准);学校各民主党派重要工作;对学校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事件及大型活动;国家级媒体对学校的重要报道;国家级媒体的重要社论等。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校领导在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开展的工作,一般不予报道。

第二十六条 “通知公告”主要发布面向全校的各类通知。栏目规则包括:各单位内部通知事项不在此栏目发布;“通知公告”栏仅发挥告知功能,如涉及具体事项说明篇幅较长的或添加附件的,需将详细内容及附件在各部门(单位)二级网站上发布,并将相关链接与通知公告正文一并报送,校园网主页原则上不上传附件,“通知公告”应写明落款单位及时间。

第二十七条 “学术动态”报道全校各类学术成果、会议及相关动态。不属于学术类的讲座活动,原则上不在该栏目发布。各类学术成果发布前,需首先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经认定确有重大影响的方可发布。

第二十八条 “学院经纬”主要报道各学院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和活动。为避免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逐步减少学院层面召开的各类会议稿件,更多地聚焦各学院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等方面的独创性举措和成效。各学院根据学校部署统一开展的工作,以校级层面发布为主,本栏目不再重复发布;各学院内设机构开展的活动不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促进各学院二级网站建设,党委宣传部将逐步改变“学院经纬”稿件来源形式,以安排专人从各学院网站选取新闻价值高的稿件为主,适当时将不再接受各学院来稿。

第二十九条 “部门连线”主要报道各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开展的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和活动,机构设置里凡属学校划定在二级单位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稿件在此栏发布;各部门根据学校部署统一开展的工作,以校级层面发布为主,本栏目不再重复发布;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开展的活动不发布。为避免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逐步减少部门(单位)层面召开的各类会议稿件,更多地聚焦各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独创性举措和成效。

第三十条 “媒体报道”主要转载国家级、省市级各类主流媒体的重大新闻报道以及关于我校的重要报道。各二级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播出、刊发的新闻不予转载。

第六章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授权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七章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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