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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校史馆管理规定(暂行)

时间:2024-02-16 23:05  来源:宣传部   作者:   浏览数:

校史馆是学校峥嵘历史的见证,是优秀校史文化的传承基地,是师生校友的精神家园,同时也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加强校史馆管理,充分合理利用校史馆资源,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公众服务,特制定《太原理工大学校史馆管理规定》(暂行),具体如下:

一、校史馆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在登记有效证件后均可进入参观。

二、校史馆内设备、实物、图文等,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和私自挪用。查阅、摘录、复制校史资料者,须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注明身份和利用校史资料的目的与范围,经校史馆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校史馆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团体参观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校史馆参观申请表》(见宣传部网站);来校检查、考察、访问的各级领导及外宾参观校史馆,请与宣传部联系。

四、校史馆讲解员基本要求

(1)讲解员应热爱学校、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志愿为公众服务,以宣传学校为荣。

(2)在本馆的服务活动须做到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仪表仪容良好,着装得体、整洁,讲解时,做到面带微笑、主动热情、端庄大方。

(3)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校史,讲解准确顺畅、内容规范,耐心解答观众提出的问题。

(4)讲解员一经录用,应服从校史馆的安排和管理;服务期间如出现有损学校形象的不当行为,收回上岗证,解除讲解员资格。

五、参观人员入馆须知

(1)入馆前,请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入馆后,请遵守馆内秩序,保持文明举止,不高声喧哗,认真聆听讲解员讲解。

(3)馆内严禁吸烟、打闹,请爱护馆内设施,不得随意触摸,以免造成物品损坏。

(4)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携带饮料、食品入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校史馆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0351-3176062,1393510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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