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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1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时间:2021-06-18 20:01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刘颜玲   浏览数:

6月17日上午,我校在迎西校区逸夫楼601室召开2021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吴斗庆出席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保卫处有关负责人、校内各单位实验室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专员、相关课题组及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全体成员等80余人参会。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主持。

会上,实验室安全督导组组长庞先勇教授代表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督导组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形成了“四四工作法”,即保有四心、坚持四化、做到四勤、贯彻四不留。近期由督导组、实验室安全专员、国资处工作人员共计40人形成检查组,对实验室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报告中,庞先勇指出了排查中发现的20项较为普遍的问题,并针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出了13项具体整改措施。

国有资产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传达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认真对待,严督实查。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科负责人结合省教育厅检查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对2021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条进行了解读,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保卫处有关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吴斗庆传达了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健全安全措施,根据新安全法明确的“安全责任是全员负责制”要求,所有实验室人员(包括学生)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二是管好重大危险源,杜绝一切安全事故。三是细化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应急预案要简便易行、措施有效。四是落实整改计划,高效高质完成整改,体现“双一流”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五是教育为主、绩效为辅,建设一支稳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实验室安全工作与年终绩效挂钩,与实验室人员队伍的成长通道挂钩,实验室人员要把本职工作置于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全局中,做到心中有数、主动担当,确保实验室安全。

会议明确,国资处组织队伍继续针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项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者,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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