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做好评选表彰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晋文明办〔2018〕5号)和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关于推荐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晋高工宣〔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做好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弘扬时代新风,激发广大师生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新时代开创我校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山西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三、山西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山西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山西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山西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山西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山西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推荐对象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山西好人”以及由省文明办推荐入选“中国好人榜”的“中国好人”可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往届山西道德模范不再推荐。四、推荐名额
各单位就“山西助人为乐模范”“山西见义勇为模范”“山西诚实守信模范”“山西敬业奉献模范”和“山西孝老爱亲模范”每类道德模范推荐1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道德模范推荐活动作为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组织推荐的过程变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作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提升校园文明程度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各单位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推荐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树立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师生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
4.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单位于5月5日前上报山西道德模范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材料包括:《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名单》和《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附后),以及每个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tylgxcb@163.com。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玮帷 联系电话:6010199
附件:1.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名单(样表)
2.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