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支持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的函>的函》(晋教法函〔2017〕60号)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照推选条件,凝练本单位在教育改革、创新方面的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学校将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后组织上报。
申报案例请填写附件2,并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党委宣传部。邮箱:tylgxcb@163.com。联系电话:6014491。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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